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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培训非小事 局长挂帅组团学!
时间:2017-12-29 10:34:22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名共和国消防法 》规定“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国办发〔201787号《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企业“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有关精神,20171228日下午2时许,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组织辖区农业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共计80余人来到光明新区消防安全综合教育基地(广东省慧通消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本次培训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刘林海副局长亲自率团参加,并在开班仪式上就如何加强农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指示,为确保培训质量,在培训前委托专人前往基地勘察现场,了解培训方案、沟通培训需求,堪称行业部门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之典范!






同期,我校与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联合举办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培训亦在如火如荼开展。学员的突然增加,并未为我校的教学场地和师资安排顿时造成巨大压力,全校教职员工,在副校长陈洁的带领下,以“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消防安全服务”的办校宗旨为准绳,把压力当动力,沉着应对,妥善安排,果断变更原定教学计划,两批不同区域不同单位的学员科学分流分批组织培训、秩序井然,使看似错综复杂的教学方案,在实际运作中显得有条不紊,这就是我校在教学过程中综合实力的完美展示!








当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管辖农业企业80余名学员经过两个小时的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理论知识、火险隐患排查与整改的重点学习和干粉灭火器的实战灭火演练结束后,带队的负责人周文超科长紧紧握住戴董事长的手说:衷心感谢贵校给我们提供优质的消防安全教育服务,虽然我们接受培训的时间短,但参训学员在提升消防安全意识的同时都学会并掌握了基础的防火灭火知识,为创建我们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部门消防工作新局面夯实了基础!

随着我校与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联合举办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的培训工作日益深入,广东省慧通消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教学设备的完善与先进性;师资力量的雄厚与消防教学内容的丰富;高超的教学技能与高效的教学成果,不仅在辖区内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部门中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而且也引起了辖区周围众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部门的广泛关注。一时间,辖区内外主动来我校联系消防安全培训的单位和部门,络绎不绝,应接不暇。形成消防安全培训风景这边独好的可喜局面!慧通消安全体教职员工将继续传扬特色消防教学理念,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消防安全服务!